近日,广东省人民政府已批准同意从2014年7月1日起开始分阶段推广使用国Ⅴ车用燃油,并于2015年7月1日前全面完成此项工作,比国家要求于2018年1月1日前完成的目标提前了两年多。届时,广东省将成为国Ⅴ车用燃油消费量最大的省份。
2014年7月1日起,广州、深圳、珠海、佛山、惠州、东莞、中山、江门、肇庆、阳江、湛江、茂名、清远、云浮14市全部销售国Ⅴ车用汽油。2014年10月1日起,汕头、韶关、河源、梅州、汕尾、潮州、揭阳7市全部销售国Ⅴ车用汽油。
2015年4月1日起,广州、深圳、珠海、佛山、惠州、东莞、中山、江门、肇庆、阳江、湛江、茂名、清远、云浮14市全部销售国Ⅴ车用柴油。2015年7月1日起,汕头、韶关、河源、梅州、汕尾、潮州、揭阳7市全部销售国Ⅴ车用柴油。
置换后,广东省使用的汽、柴油质量标准将达到与欧五相当的高质量标准,油品硫含量从国四标准的小于50ppm降低至小于10ppm,降低80%,锰含量也大大降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