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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 协会公告

我省将全面推广使用国V车用燃油通知

发布者:管理员 时间:2014/5/27 阅读:2014次

 

 

近日,广东省人民政府已批准同意从201471日起开始分阶段推广使用国车用燃油,并于201571日前全面完成此项工作,比国家要求于201811日前完成的目标提前了两年多。届时,广东省将成为国车用燃油消费量最大的省份。

  201471日起,广州、深圳、珠海、佛山、惠州、东莞、中山、江门、肇庆、阳江、湛江、茂名、清远、云浮14市全部销售国车用汽油。2014101日起,汕头、韶关、河源、梅州、汕尾、潮州、揭阳7市全部销售国车用汽油。

  201541日起,广州、深圳、珠海、佛山、惠州、东莞、中山、江门、肇庆、阳江、湛江、茂名、清远、云浮14市全部销售国车用柴油。201571日起,汕头、韶关、河源、梅州、汕尾、潮州、揭阳7市全部销售国车用柴油。

  置换后,广东省使用的汽、柴油质量标准将达到与欧五相当的高质量标准,油品硫含量从国四标准的小于50ppm降低至小于10ppm,降低80%,锰含量也大大降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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