穗环督〔2013〕1号
广州市环保局关于开展加油站、储油库、
油罐车油气排放情况调查的通知
各加油站、储油库、油罐车经营单位:
根据环境保护部《关于加强储油库、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》(环办〔2012〕140号)和国家“十二五”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有关要求,为加强加油站、储油库、油罐车油气污染控制,做好我市加油站、储油库、油罐车油气排放情况调查工作,请各单位按照《油库统计明细表》、《经营性加油站统计明细表》和《油罐车统计明细表》(详见附件)的内容要求,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拍摄相关相片(相片直接粘贴到Excel相应位置,单个照片不超过300k),于2013年1月31日前将电子文件报送我局(机动车污染控制处)。
附件:1. 油库统计明细表
2. 经营性加油站统计明细表
3. 油罐车统计明细表
广州市环境保护局
2013年1月11日